3月19日凌晨,武汉市江岸区某住宅小区一居民家中突发起火。3月25日,武汉消防通报:此次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充电引发火灾。当事人肖某某的行为构成因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不规范的充电行为产生的安全事故近年来越来越多,为了保护居民的人身安全规范住宅小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指导意见》提出,济南将探索建立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状态,通过对建设运营企业充电设施的数据接入,监控其运营和服务行为,实现全部充电设施可视化、可管控。通过跟踪充电设施使用率,针对性分析住宅小区充电需求,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引导居民使用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加大巡查力度,对小区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占用走道、楼梯间、门厅停车及乱拉电线充电等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报告执法部门。街道(镇)要会同执法部门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长期占用充电场所的闲置、坏损、无主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妨碍居民充电的不当行为进行治理,确保居民及时便捷充电。
为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指导意见》还提出,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居民小区 5G+电梯智慧梯控系统或其他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建设,积极扩大安装的覆盖面,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鼓励多层住宅楼道内增设监控系统,重点监控电动车蓄电池入户充电行为。